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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子道德聖經金山釋義第十章】修行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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戴1營魄2抱一3, |
我們「整合」個人的「肉體」與「精神靈魂」,使「肉體」與「精神靈魂」,保持兩者並重的「完整合一」, |
【注 解】1戴:覆也,蓋也,合也,整合也,調合也;這裡是指把「身體血脈」與「心靈魂魄」如人戴帽,結合在一起,使不分裂或錯亂,因此譯為「調合」。《小爾雅•廣詁》:「戴,覆也」。《說文》:「覆,蓋也」。蓋:合也。《史記•司馬相如傳》:「蓋號以況榮」。索隱:「文穎云:『蓋,合也,言,考合前代之君,揆其榮,而相比況,以為號也』。《集韻》:「戴,本或作載」。《楚辭•遠遊》:「載營魄而登霞兮」。按:「載營魄而登霞,即整合身體血脈與心靈魂魄以登雲霞也」。2營魄:血脈肉體與精神靈魂也。營:血脈也,引申為肉體也。《素問•調經論》:「取血於營,取氣於衛」。注:「營主血,陰氣也」。營衛,就是靜脈與動脈。衛;是衛脈,也就是動脈;取氣於衛,是指取氣在動脈。取血於營,表示取血在靜脈。「營」與「衛」相對又相通就是因為它們一者是靜脈,一者是動脈,兩者都是血脈。因此「營、衛」都可代表養生,《國語•魯語下》:「有以衛生也」。注:「衛,營也」。因為「營、衛」都是血脈,因此老子用靜脈的「營」代表『血脈軀體』。魄:附形之靈也,引申為心靈靈魂也。《說文》:「魄,陰神也」。《左氏•昭•七》:「人生始化曰魄,既生魄,陽曰魂」。疏:「魂魄,神靈之名,附形之靈為魄,附氣之神為魂也」。「魂魄」就是心靈靈魂,老子以附形之靈的「魄」代表「精神靈魂」。合「營魄」兩字,就代表「身體血脈與心靈魂魄」。3抱一:保持完整合一也,使身體血脈與心靈魂魄保持完整合一,使不分裂或散亂也。抱:保也,保持也。《釋名•釋姿容》:「抱,保也」。一:合一也,同一也。《戰國策•秦策》:「諸侯不可一,猶建雞之不能俱止於棲之明矣」。注:「一,同也」。同:合也。《說文》:「同,合會也」。
【詮 釋】本節是教人要使「身體」和「心靈」保持合一,使身心靈肉能得到健全的平衡平靜。
【分 析】有學者把本章「戴營魄抱一」的「戴」校成「哉」並且移到上一章,誤為「天之道也哉」,這是不明文義的妄校錯解。「戴營魄」一語與《楚辭•遠遊•載營魄而登霞兮》的文法完全相同,「戴」就是「載」,不可妄改為「哉」。
本章「抱一」過去學者多錯解為「抱道」,「抱一」的「一」過去學者多錯解為「道」,或錯解為「身」或「氣」。其實本章的「抱一」是對應「毋離」一語,「抱一」就是「保持合一」,以「保持合一」對應「不分裂或散亂」才是正確。因為身心「分裂或散亂」就會崩潰,「保持合一」就能不崩潰。把「一」解為「道、身、氣」都是不正確的。
過去學者總喜歡妄把《道德聖經》中的「一」附會成「道」,由於「一」的錯解,不但把整本《道德聖經》詮釋得分崩離析,更造成全書的義理錯解,甚至弄亂了老子哲學的體系,嚴重貶低了老子哲學的深度。由於「一」的錯解,已動搖了老子哲學的根本,因此有必要對老子書中的「一」做深入分析。以下例舉就是老子《道德聖經》中出現「一」的所有章句和譯文:
第十章:「戴營魄抱一,能毋離乎」?(我們「整合」個人的「肉體」與「精神靈魂」,使「肉體」與「精神靈魂」,保持兩者並重的「完整合一」,能夠做到肉體的「感覺動作」與精神靈魂的「覺醒意識」,不要分裂悖離,而造成獸性衝動或閉門幻想嗎?)
第十一章:「卅輻同一轂」。(製作車子時,比擬「日、月」的運行,及其形式,分別將三十根「輻條」合聚在每一個車輪的「輪轂」上。)
第十四章:「三者,不可至計;故,束而為一。一者;其上不倏,其下不忽」。(「微、希、夷」這三個「感覺概念」,也就是「視覺概念」與「聽覺概念」以及「觸覺概念」,都是表述感官無法經驗到的「道」,因此,都是主觀「空構」的「非經驗概念」,所以,知覺無法深入考校;於是,我們綜合歸納「微、希、夷」這三個「非經驗概念」成為「一」這個「數目概念」。但是,「一」,這個由三個「非經驗概念」所「綜合歸納」而形成的「數目概念」;它的上面,依舊不曾發出任何顯示它有「實體」的可經驗的「瞬間亮光」,它的下面,也依舊不曾發出任何顯示它有「實體」的可經驗的「瞬間明光」,)
第二十二章:「少則得,多則惑。是以,聖人執一,以為天下牧」。(如果我們能夠順從「道」,而「謙卑自己」,我們自己「利民的功業、濟物的事業」就能夠「成功」,如果我們不能夠順從「道」,反而「誇能自己」,我們自己就會「迷失錯亂」。所以,那「通道者」因為順從「道」,而秉持那「卑小低少」的「法理」,因而他能夠成為世界人類的「好牧人」,也就是成為能夠「教育安養」世界人類的「良能的牧養者」。)
第二十四章:「國中有四大,而王居一焉」。(在國家中,有「道、天
、地、王」四者,被人「尊名」是「無外而至大」,但是,「王」只是「國家」中的「一分子」,也就是說,「王」也只不過是「人」的「一分子」而已啊!)
第四十章:「錯之得一者:天得一以清;地得一以寧;神得一以靈;谷得一以盈;侯王得一而以為正」。(那些錯亂地主張本體是「一」,而契合於「一」的數術論者,他們苟合附會宇宙自然現象於「一」這個數目。他們都錯亂地「苟合附會」說:「『上天』是因為能夠『契合』於『一』這個『數目』,才能夠『清明』;」他們都錯亂地「苟合附會」說:「『大地』是因為能夠『契合』於『一』這個『數目』,才能夠『安寧』;」他們都錯亂地「苟合附會」說:「『神祇』是因為能夠『契合』於『一』這個『數目』,才能夠『靈變』;」他們都錯亂地「苟合附會」說:「『谿谷』是因為能夠『契合』於『一』這個『數目』,才能夠『充盈』;」他們都錯亂地「苟合附會」說:「列國的『君王們』是因為能夠『契合』於『一』這個『數目』,所以才能夠按照「宇宙自然法則」,合法地成為國家人民『唯一』的『君長』。」)
第四十二章:「道生一;一生二;」(沒有名象位階的「道」,因為「有、無」的背反變動,成為有名象位階的「道」,而生成「整體一元」;「最單純」的「整體一元」又因為「背反變動」,而「分裂」生成「次單純」的「二元對立」;)
第七十章:「我恆有三葆之!一曰:慈。」(我們純粹有三種「寶行」,也就是純粹有三種「寶貴的行為」,用來「保護」自己與世界人類啊!我們的第一種「寶行」是:「愛人如至親」,也就是「與世人相愛如至親。」)
以下再將各章的「一」分析如下:
第十章的「一」是對應「毋離」,所以應譯為「完整合一」。
第十一章的「一」是車子的數量,所以應譯為「每一個」。
第十四章的「一」是指數字「一」。本章的「一」過去學者嚴重錯譯為「道」,對聖學的思想體系破壞最大,請參考第十四章的注解。
第二十二章的「一」是表示「曲抑、曲委、低深、突破超越、認為自己的能力還要加強、不妄執己見、不突顯自己、不稱能自己、不尊大自己,不爭居上位」,所以應譯為「卑小低少」。
第二十四章的「一」是表示「王」只是「國家」中的「一分子」,。由於過去學者錯譯為「王占其中之一」,使老子被誣為為侯王的代言人。
第四十章的「一」是指數字「一」,因為老子在本章後節說:「基本上,我們深入探究「一」以及所有的數目字,與數術論者所說的宇宙自然現象,這兩者之間的相聯關係,我們會發現,「一」以及所有的數目字,與數術論者所說的宇宙自然現象,這兩者之間根本是毫無相聯關係!」。由此可知「一」就是數字。本章是歷來學者錯解最嚴重的一章,因為本章「一」的錯解,許多學者就落井下石地指老子是「奴隸主階級的代表、侯王的代言人」。本章錯解的關鍵在於本章句首原文為「昔之得一者」,二千年來的學者根本不知道「昔」字就是「錯」,「昔、錯」本同。,因此他們誤把「昔」解釋為「從前」,造成聖學二千年來無可彌補嚴重錯誤。
第四十二章的「一」是指數字概念的「一」,與第十四章相同 。
第七十章的「一」是指三寶之一的「一」,是區別順序的數字。
從以上老子全書中的「一」字之分析,學者對「一」應該已有正確的概念,也可以確知老子哲學的「一」,根本就不是「道」。學者如有不明之處,請參考各章注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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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1毋離2乎3? |
能夠做到肉體的「感覺動作」與精神靈魂的「覺醒意識」,不要分裂悖離,而造成獸性衝動或閉門幻想嗎? |
【注 解】1能:可以也,能夠也。2毋離:不離散也。毋:不也。《經傳釋•詞十》:「無,不也,毋與無通」。離:分也,散也,違也;這裡引申為「分裂悖離」也。《集韻》:「離,一曰:別也」。 《列子•仲尼》:「形名離也」。注:「離,猶分也」。《廣雅•釋詁四》:「離,散也」。《呂氏春秋•論威》:「形性相離」。注:「離,違也」。3乎:疑問辭,猶嗎也。
【詮 釋】精神要靠肉體的行動來實踐,才不會閉門幻想;肉體要靠精神來引導,才不會誤入邪路。肉體有行動力量,但只重肉體,人會成為衝動的野獸;精神有反省能力,但只重精神,人會成為閉門幻想的呆子。要靈肉合一,兩者並重,才能成為一個完整而真實的人,能為社會盡一己之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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摶1氣2至柔3, |
我們「調和」自己「個性的強力」,使完整合一、不分裂悖離的「肉體」與「精神靈魂」到達「極度柔和」, |
【注 解】1摶:捏聚也,引申為「調和」也。《說文》:「摶,以手圜之也」。《一切經義•九》:「手團曰摶」。《禮記•曲禮上》:「毋摶飯」。注:「捏聚也」。2氣:質性也,個性也,個體物個性的強力也;這裡是指個人的個性發散外露而能被人感知者。老子哲學的「氣」字,具負面的意義,與當代具正面字義的「氣」完全不同,學者應當特別注意。《列子•湯問》:「汝志強而氣弱」。注:「氣,謂質性」。《孟子•公孫丑上》:「氣,體之充也。::我善養吾浩然之氣」。《管子•心術》:「氣者,身之充也」。《淮南子•原道訓》:「氣者,生之充也」。3至柔:到達極度柔和。因為「氣」是屬物的,是以自我為主體而散發;如果過於強硬,和外在環境就不能諧和,不但會傷及自身,也會危及外物,所以要調和使它柔和。至:及也,到達也,極也;「至」字有「極」之義,故至柔為到達極度柔和。《助字略辨》:「至,猶及也」。《儀禮•聘禮》:「義之至也」。注:「至,極也」。柔:軟也,和也,柔和也。老子書中的「柔和」不是軟弱無力,而是不剛強不僵硬,是像水一樣的柔軟和諧。《說文》:「柔,木曲直也」。段注:「凡木曲者可直,直者可曲,曰柔」。《管子•四時》:「柔風甘雨乃至」。注:「柔,和也」。
【詮 釋】人外顯的「私己的質性」都比較剛強,因此稱為「個性的強力」。由於私己的質性剛強,因此內在的身心容易緊張而不安,外在行事也會強硬而沒有轉環的空間,因此老子要我們調和自身私己的質性到達放鬆柔和,才能與萬物諧和共生。
【分 析】老子全書中使用「氣」字的地方只有三章,例舉如下:
第十章:「摶氣至柔,能嬰兒乎」?(我們「調和」自己「個性的強力」,使完整合一、不分裂悖離的「肉體」與「精神靈魂」到達「極度柔和」,能夠做到像「肉體」與「精神靈魂」最「真純調和」的「嬰兒」一樣嗎?)
第四十二章:「萬物負陰而抱陽,沖氣以為和」。(「多元萬物」又因為「背反變動」,而各自「分裂」生成那「負載」著「負名象位階」的「陰性名物」,以及那「抱擁」著「正名象位階」的「陽性名物」;「道」在展開背反變動的同時,也展開弱化作用,「虛化」那「陰性名物與陽性名物」雙方「個性的強力」,作為一切「陰性名物」與一切「陽性名物」,雙方「正反衝突、矛盾對立」這「異端對立」的「統整調和」。)
第五十七章:「心使氣,曰:強」。(如果我們能用屬靈的「調和、和好」的「個心」,駕御節制自己「個性的強力」,這是:「個心的理性堅固。」)
以上三章的「氣」都表示人或事物外顯的「個體物的個性」,第十章的「氣」是指「人」的「個性」,第四十二章的「氣」是指「陰與陽」雙方的「個性」。第五十七章的「氣」是指「人」的「個性」。
從以上三章的語意中,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出「氣」字在老子書中的意思都不是正面的,而是負面的,所以我們對「氣」才要加以「調和、虛化、駕御節制」。過去學者把「氣」譯成有益於人體的「元氣、精氣」絕對不正確,這種譯文是陰陽外道,不是老子哲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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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1嬰兒2乎3? |
能夠做到像「肉體」與「精神靈魂」最「真純調和」的「嬰兒」一樣嗎? |
【注 解】1能:可以也,能夠也。2嬰兒:乳子也;男乳子曰兒,女乳子曰嬰。《釋名心•釋長幼》:「人始生曰嬰兒」。《玉篇》:「男曰兒,女曰嬰」。3乎:疑問辭;嗎也。
【詮 釋】調和自身剛強的私己的質性到達極度柔和,內心可以達到極度的放鬆,無論在思維或舉止上都沒有對立矛盾,而與外物不相衝突,形成諧和的狀態。
「摶氣至柔」被引用到養生和武術上,在中國曾經造成重大影響。養生術的練氣功夫,追求與外物和諧的境界,以達到養生的目地,首要的就是鬆柔。聖教的內家武術採取「動分之術」與「靜合之術」並用,來追求武者階級神明的最高境界,弟子必需能夠作到身心像嬰兒一樣澈底放鬆柔和,才能將武術發揮到最上乘的境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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脩除1玄鑑2, |
我們「修明拭淨」那完整合一、不分裂悖離的「肉體」與「精神靈魂」,這「超越認知」的「靈肉明鏡」, |
【注 解】1脩除:修明拭淨也,這裡是把超越我們認知的身心明鏡修明拭淨。脩:與修通;治也;修明也。《說文•脩•段注》:「經傳多假脩為修治字」。《易•井》:「脩井也」。虞注:「脩,治也」。修:治也,掃除也。《廣雅•釋詁三》:「修,治也」。《中庸》:「修其祖廟」。注:「修,謂掃冀也」。除:芟掃之也,治之使清潔也,這裡指拭淨也。《周禮•春官•典祀》:「帥其屬而修除」。注:「修除,芟掃之」。《漢書•周勃傳》:「請得除宮」。按:「除宮,打掃宮殿也」。《周禮•春官•女巫》:「掌歲時袚除釁浴」。2玄鑑:超越認知的身心明鏡;此身心明鏡超越人的認知,故曰:「玄鑑」。按:「鑑,帛書老子甲本誤作『藍』,乙本作『監』,『監』與『鑑』通,今校為『鑑』」。監:鏡子也;與鑑通。《左氏•莊•二十一》:「王以后之鞶鑑予之」。釋文:「鑑,鏡也」。《周禮•天官•凌人》:「春始治鑑」。釋文:「鑑,本又作監」。《新書•胎教》:「明監所以昭形也」。
【詮 釋】身心明鏡既稱為「玄」,就表示此身心明鏡超越人的認知,故「玄鑑」不能以形名之物視之。
【分 析】「玄鑑」是「超越認知的身心明鏡」,一是說這個身心明鏡是超出我們的認知的,不能以知見去見到它;二是說這個超出我們認知的身心明鏡,能夠照見超出我們知見的事物,不會照見知識的污垢。
老子以「超越認知」一語,破除「身心明鏡」的形名,完全超越一切知見之表,而不使「身心明鏡」落於名象位階之中。
老子所做的哲學定義,「身、心」的作用多順從於私己的質性,「命性」則稟受於「道」(請參考十六章)。就老子思想而言「身、心」與「命性」是兩個不同的範疇;前者是靠「脩除」的「外修」而清淨,後者是靠「明覺」(知)的「內明」而清淨。老子哲學「身、心」外修之學與「命性」內明之學兩者兼備共進,不偏不廢。因此聖門弟子不必像外道一樣,在「外修」或「內明」之間爭論孰是孰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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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1毋疵2乎3? |
能夠做到沒有絲毫「污垢缺陷」嗎? |
【注 解】1能:可以也,能夠也。2毋疵:沒有污垢缺陷也。毋;無也,沒有也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毋,假借為無」。疵:病也,瑕也;引伸為污垢缺陷也。《說文》:「庛,病也」。《書•大誥》:「我國有疵」。馬注:「疵,瑕也」。瑕:玉小赤也,玉之病也。《說文》:「瑕,玉小赤也」。《說文•瑕•義證》:「玉尚潔白,故謂小赤為瑕」。3乎:疑問辭;嗎也。
【詮 釋】「超越認知的身心明鏡」既已超越認知,可知此心鏡原本就沒有污垢缺陷。就因為蒼生的心鏡照見事物時,生起了認知;既生起了認知,就下了差別的判斷;既下了差別的判斷,就生了矛盾是非的認知;矛盾是非的認知就是污垢缺陷;認知既成了污垢缺陷,所以蒼生的心鏡就染著了污垢缺陷。
如果蒼生的身心明鏡明明白白,雖然照見了事物,也不生起認知;既不生起認知,就不下差別的判斷;既不下差別的判斷,就不會生矛盾是非;沒有矛盾是非就沒有污垢缺陷;不生污垢缺陷,就不會染著污垢缺陷;既不會染著污垢缺陷,那麼照事物的身心明鏡,和被身心明鏡所照的事物,兩者都虛空清淨、平靜正定,一切明白,沒有污垢缺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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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民1栝2邦3, |
我們「惜愛」蒼生,「整治」國家, |
【注 解】1愛民:惜愛蒼生也。《字彙》:「愛,憐也」。《禮記•表記》:「愛莫助之」。注:「愛,惜也」。2栝:束也,檢也,檢束矯正也,檢束統治也。「栝」與「括」通,有「矯正」之義。《荀子•性惡》:「枸木必將待檃栝烝矯然後直」。注:「檃栝,正曲木之木也」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括,假借為栝」。括;束也。《廣韻》括:檢也。《禮記•檀弓上》:「祖括髮」。按:「括髮,束髮也」。3邦:國也。《說文》:「邦,國也」。
【詮 釋】惜愛蒼生,整治國家不是政客們的責任,而是每一個人的權力。
【分 析】「愛民栝邦」的「栝」字,與七十五章「勇於不敢則栝」的「栝」字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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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1毋以2知3乎4? |
能夠做到不憑藉自己那「局限閉鎖」的「知」嗎? |
【注 解】1能:可以也,能夠也。2毋以:不用也,不憑藉也。毋:不也。《經傳釋詞•十》:「無,不也;毋與無通。郊特牲曰:『昆蟲毋作。言不作也』」。以:用也,憑藉也。《說文》:「以,用也」。《文言文虛字大詞典》:「以,憑,憑藉」。3知:識也。在老子哲學中,把「名」與名所形成的「認知、認識、知識、知慧、聖智」當成真理即是「知」。《玉篇》知,識也。4乎:疑問辭,嗎也。
【詮 釋】憑藉自己的「知」去整治國家,只會造成國家的混亂,這種人是國家的亂賊。請參考第六十六章:「以知知邦,邦之賊也」。
【分 析】「知」包含一切「認知、認識、知識、知慧、聖智」,有學者解「知」為「智巧」是窄化聖學的錯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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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門1啟闔2, |
我們感官的感性與個心的理性,這個「知覺之門」,在「開啟接納新經驗」與「關閉聚藏新概念」時, |
【注 解】1天門:形成「概念」的「知覺之門」。「知覺」包含「感官」的「感覺經驗」與「心靈」的「理性判斷」。耳為聽覺之門,目為視覺之門,口為味覺之門,鼻為嗅覺之門,皮膚為觸覺之門;耳、目、口、鼻、皮膚的知覺作用都是天賦的,所以稱為「天門」。知覺作用必靠感官經驗與心靈理性共同作用,才能形成「概念」。因此,「天門」是指感官與心靈共同作用的「知覺之門」,知覺之門能夠平靜,才能夠正確地進行「感覺經驗」與「思維判斷」的「知覺」作用,最後形成正確的「概念」。2啟闔:啟納與閉藏也。啟:啟納也,開啟感官去經驗外界的知識,而將這些知識帶進頭腦,就是啟納。闔:閉藏也,將感官所經驗到的外界知識,經過理性的判斷,將不正確的排除在外,將正確的儲存起來,這就是閉藏。啟納與閉藏就像蚌殼吸水的作用一樣,在一開一闔之間,水中的養份就進入蚌殼體內了。啟納與閉藏,重覆不停,就是人的知覺作用。啟:開也,啟所以納物,故曰:啟納。《禮記•少儀》:「劍則啟櫝」。注:「啟,開也」。闔:閉也,藏也。《說文》:「闔,一曰:閉也」。《史記•律書》:「闔者,藏也」。《淮南子•墬形訓》:「西方曰西極之山,曰閶闔之門」。注:「闔,閉也。大聚萬物而閉之,故曰閶闔之門」。按:「大聚萬物而閉之,就是將萬物閉藏起來」。
【詮 釋】能夠讓「知覺之門」的知覺運作,平靜地運作,就不會在感覺經驗與思維判斷上造成錯誤,而形成錯誤的「概念」。
【分 析】「天門」一詞過去學者僅指耳、目、口、鼻等感官。由於感官作用是固定的,並無所謂平靜或不平靜的問題。必待感官與心靈共同從事知覺作用之後,在形成「概念」的過程中,才有所謂平靜與不平靜的問題。因此,天門是指形成概念的整個知覺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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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1為2雌3乎4? |
能夠做到「安和平靜」不「強硬衝動」嗎? |
【注 解】1能:可以也,能夠也。2為:是也。《助字略辨》:「為,是也」。3雌:靜也,像雌性般平靜也。雌為牝,牝引伸為靜。《道德聖經•六十三章》:「牝恆以靜勝牡」。4乎:疑問辭,嗎也。
【詮 釋】如果「知覺之門」受到外物的干擾,不能平靜地運作,所有的感覺經驗與思維判斷就不能維持正常,所得到的事理也必然是錯亂的。所以「知覺之門」的運作必需保持平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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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白1四達2, |
我們「靈性」的「明通」,也就是我們「靈性」的「明光普照一切事物,通透四方無所不達」, |
【注 解】1明白:明光普照一切事物也。明:通也,明通也,光也,明光也,照也。《廣雅•釋詁一》:「明,通也」。《說文》:「明,照也」。白:明光所照也,明也。《莊子•人間世》:「虛室生白」。釋文:「白者,日光所照也」。《荀子•榮辱》:「身死而名彌白」。注:「白,彰明也」。2四達:通行四方、暢達無阻也。這裡是指「道性」的運作能夠通透達四方,無所不達沒有阻礙。《莊子•刻意》:「精神四達並流,無所不極」。四:四方也,這裡「四」表示多數,是指所有的地方,也就是每一個地方。《後漢書•馬融傳•繯橐四野之飛征•注》:「四野,四方之野也」。達:通也。《呂氏春秋•重己》:「理塞則氣不達」。注:「達,通也」。
【詮 釋】靈性清淨,自然明白四達,不必透過認知。第十六章「知常,明也。」就是說,能夠恢復「靈性生命」,「認識並服從恪守」那「道」的「真理、道德紀律、宇宙秩序、法則規律」,這就顯現了「靈性」接通了「道」的信實訊息,而能夠以「直觀直悟」認識天地萬有的「靈明、內明、明通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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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1毋以2知3乎4? |
能夠做到不憑藉自己那「局限閉鎖」的「知」嗎? |
【注 解】1能:可以也,能夠也。2毋以:不用也,不憑藉也。3知:識也。把一切名當成真理即是知。4乎:疑問辭,嗎也。
【詮 釋】靈性清淨,自然明白四達,不必透過認知。若以既有的「知」去尋求明白通達,就像拿既有的篩子去篩選世界,那麼透過既有的「知」所明通的事理,必然只是符合那篩子模式的事理,如此一來所有的事理都成為一個既定篩子的模式了。所以老子要求我們的靈性的明白通達,不可以憑藉「知」,唯有不斷「批判消減」打破超越既有的「知」,到達靈性清淨,我們才能成為一個明白四達的人。
【分 析】本章前節「愛民栝邦」之後接「能毋以知乎」,所接語句與本節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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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生之畜之; |
○﹙本節○為第五十二章錯簡重出,刪除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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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生而弗有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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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長而弗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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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是謂:玄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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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分 析】本節是第五十二章錯簡重出。
......本章結束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