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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子哲學是講"利用"的哲學,老子哲學更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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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子道德聖經金山釋義第十一章】建構解構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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卅輻同一轂; |
製作車子時,比擬「日、月」的運行,及其形式,分別將三十根「輻條」合聚在每一個車輪的「輪轂」上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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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其無, |
同時「相對相合」那「輪轂」中間「無」的地方,就形成「輪轂」那可以容納「輪軸」的「空間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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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車之用也。 |
我們因此能夠得到「車子」那可以「馳載」的「利用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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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埴為器; |
用火燒「陶土」製成「陶器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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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其無, |
同時「相對相合」那陶器中間「無」的地方,就形成「陶器」那可以「盛物」的「空間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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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埴器之用也。 |
我們因此能夠得到「陶器」那可以「盛物」的「利用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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鑿戶牖; |
開通「門窗」建造「房屋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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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其無, |
同時「相對相合」那門窗之間「無」的地方,就形成「房屋」那可以「居住」的「空間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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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室之用也。 |
我們因此能夠得到「房屋」那可以「居住」的「利用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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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:「有之, |
因此:「我們用『有』建構『制度』或『器物』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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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為利; |
作為『日常生活』中,那『利民之用』的『利,利益,實利』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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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之, |
我們同時也要相對相合『無』,而『虛化』出『制度』或『器物』的『空間』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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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為用。」 |
才能夠作為『日常生活』中,那『利民之用』的『用,利用,效用』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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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山說明:
本章是依據"空間論"所發展出的"建構解構論",老子從空間可以利用的法則中推縯出,如果要利用,就要先有之(建構),再無之(解構)。因為如果只有建構,就會塞滿,無法形成可利用的空間;一定要加以解構,才能形成可利用的空間。
本章連續三句"當其無"的"當"字,是"兩田相值"以及"合"的意思,《說文》:「當,田相值也。」《正韻》:「當,猶合也。」過去學者都妄譯為"方",或者根本把"當"字不當一回事而沒有翻譯。由於對"當"字的疏忽,而發展出種種"崇有、崇無、有無並重"卻沒有理論根據的怪論。
"有之"是動詞,是指"以有建構某種事物"。"之"是指被建構的事物,有學者不明文義,妄言"之"為衍文。
"無之"是動詞,是以"以無解構某種事物"。"之"是指被解構的事物,有學者不明文義,妄言"之"為衍文。
"以為利、以為用"是"以為利用"的拆句,拆句的文例老子書中甚多,如"知其雄,守其雌"即為"知守其雌雄",外道學者皆不解,往往做出種種荒誕錯解。
從本章老子講利用的道理中,我們可以明白,老子哲學是講"利用"的哲學,是"積極濟世"的哲學;老子哲學絕非外道學者所言"虛無"的哲學,更非"消極避世"的哲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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