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老子是嚴謹的,他要求弟子們必需服從恪守"道"內造於天地萬物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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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子道德聖經金山釋義第十六章】守常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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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虛極也; |
我「潔淨」自己的「生命」,使生命「打掃清潔」到「虛清潔淨」而「不藏知納垢」的「最虛清潔淨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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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靜表也。 |
我「平靜」自己的「生命」,使生命「持穩守正」到「平穩端正」而「不邪行盲動」的「最平穩端正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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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物旁作, |
那天地之間的「一切名物」,各自順從著自己「無限生長擴展的生存欲望」,「煩擾紛亂」地「大量興作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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吾以觀其復也! |
我就用那最虛清潔淨、最平穩端正的生命,來「見証彰顯」那一切名物「內在靈性生命」的復活重生啊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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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物芸芸, |
那一切名物,從奴役轄制於「無限生長擴展的生存欲望」,造成失律脫序、煩擾紛亂的「外在物獸個性」中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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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復歸於其根, |
各自藉著那最虛清潔淨、最平穩端正的生命來恢復還原,返回到自己的「內在靈性」,也就是「屬靈本性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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曰:「淨。」 |
這是:「超越解脫那『物獸個性』的奴役轄制,顯現出自己內在『聖潔』的『屬靈本性』的『自我淨化』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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淨, |
那顯現出自己內在「聖潔」的「屬靈本性」的「自我淨化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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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謂:「復命。」 |
這是:「恢復『靈性生命』,也就是『復活重生』,依據自己領受於『道』的『靈』的『靈性』而生活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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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命, |
恢復「靈性生命」,也就是超越解脫「物獸個性」,恢復「屬靈本性」,復活領受於「道」的「屬靈生命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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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也。 |
這就是「道」內造於天地萬物生命中「至高至上、不可違逆」的「真理、道德紀律、宇宙秩序、法則規律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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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常, |
能夠恢復「靈性生命」,「認識並服從恪守」那「道」的「真理、道德紀律、宇宙秩序、法則規律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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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也。 |
這就顯現了「靈性」接通了「道」的信實訊息,而能夠以「直觀直悟」認識天地萬有的「靈明、內明、明通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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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常,妄; |
不恢復靈性生命,不認識不服從恪守那「道」的真理、道德紀律、宇宙秩序、法則規律,就是「瞎盲悖紀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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妄作,凶。 |
「瞎盲悖紀」,而放縱自己以物獸個性「衝動造作」,就會造作出種種危害自身與天地萬物的「罪孽災禍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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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常,容; |
能夠恢復靈性生命,認識並服從恪守那「道」的真理、道德紀律、宇宙秩序、法則規律,就能夠「守法行動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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容乃公; |
那能夠「守法行動」的人,才能夠公平地遵守「道」的真理、道德紀律、宇宙秩序、法則規律而「平等公正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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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乃王; |
那能夠「平等公正」的人,才能夠「平等公正」地「領導匡正」世界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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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乃天; |
那能夠「平等公正」地「領導匡正」世界的人,才能夠「融合和同」於「上天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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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乃道; |
那能夠「融合和同」於「上天」的人,才能夠「融合和同」於「道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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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乃久; |
那能夠「融合和同」於「道」的人,才能夠「福祚久長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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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身不殆。 |
這種人,一生都不會因為「瞎盲悖紀」,而被「物獸個性」衝動造作的「罪孽災禍」所「危害敗壞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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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山說明
本章是老子哲學最重要的篇章之一,內含清淨論、復命論、守常論、內明論。由於境界極高,超過世間一切心性論,過去學者完全無法解出。
要探究事理,探究者本身不能存有任何定見,探究者本身的心靈也不能傾動歪斜,否則做出來的結論一定會妄謬錯亂。若探究者本身有定見,就像帶著有色眼鏡,所見的事物都會帶有鏡片的色彩;若探究者本身傾動歪斜,就像醉酒的人,所見的事物都歪斜不正。
「至虛極」就是「淨心」的工作,使內心清修到清淨虛空的最清淨,使自己沒有絲毫成見、定見,到達毫無主觀意識的清淨境界。
「至虛極也,守靜表也」是為了探究萬物的自我準備工夫,是做學問「淨心」與「靜心」的二個方法論。若僅認為「至虛極也,守靜表也」是修心養性的工夫,就會失去本章的原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