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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子道德聖經金山釋義第二十九章】不崇拜名物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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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; |
「一切名物」,也就是一切由「物質」與「形式」積聚結合,而「有名象位階」的「個體物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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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行,或墮; |
它們總是「行動」於一時,最後卻又「頹墜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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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炅,或吹; |
它們總是「溫熱」於一時,最後卻又「凍僵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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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強,或挫; |
它們總是「強健」於一時,最後卻又「挫傷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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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培,或隳。 |
它們總是「強固」於一時,最後卻又「毀壞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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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物壯即老,〔本節●原屬第三十章及第五十七章〕 |
「一切名物」一旦「壯大」,就必定會「衰變老化」而「朽壞毀滅」,終至完全失去它自身的「名象位階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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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謂之不道; |
因為那「偶現」而「會衰變、會朽壞」的一切名物,不是那「永生永存」而「不衰變、不朽壞」的「道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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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不道早已。 |
因為「一切名物」不是「道」,必定隨時會因為「聚成」自身的「物質」與「形式」離散解體,而毀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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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以,聖人去甚, |
所以,通道者澈底去除「尊極崇拜」那必定會毀滅的自己與「有名象位階」的「人、鬼、神、物」等一切名物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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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大, |
澈底去除「尊大崇拜」那必定會毀滅的自己與「有名象位階」的「人、鬼、神、物」等「一切名物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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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奢。 |
澈底去除「尊崇崇拜」那必定會毀滅的自己與「有名象位階」的「人、鬼、神、物」等「一切名物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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