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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子道德聖經金山釋義第三十章】捍衛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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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道佐人主, |
我們要用「道」,來「幫助」那些領導「人民」的「主政者」治理他們的國家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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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以兵強於天下; |
我們不要用暴力的「戰爭」,來「幫助」那些領導「人民」的「主政者」,在世界上進行「強侵暴掠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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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事好還。 |
我們這樣「職事」,才能夠「幫助」那些領導「人民」的「主政者」,輕易地「歸回失去的人心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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師之所居, |
那軍隊在「戰鬥」中所「盤據蹂躪」的家園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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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朸生之; |
「荊棘」就會隨著戰火,蔓生在那裡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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善者, |
因此,凡是「良能」作戰的人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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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而已矣! |
是以作為蒼生的「護盾」為「最終底限」啊!也就是以「捍衛」蒼生,作為作戰的「最終目的」啊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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毋以取強焉! |
「良能」作戰的人,絕對不可以用「戰爭」進行「強侵暴掠」啊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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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而毋驕; |
我們為「捍衛」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但是,我們絕不用戰爭「驕橫凌人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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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而勿矜; |
我們為「捍衛」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但是,我們絕不用戰爭「尊大自己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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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而勿伐; |
我們為「捍衛」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但是,我們絕不用戰爭「獸性侵犯別人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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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而毋得已居。 |
我們為「捍衛」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那是因為我們為了「保護天下蒼生」,才不得已立身在「戰爭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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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謂:「干而不強。」 |
我們這是:「為『捍衛』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但是我們絕不用『戰爭』在世界上進行『強侵暴掠』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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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物壯而老, |
○〔本節○為錯簡,移至第二十九章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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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是謂之不道; |
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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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不道早已。 |
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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