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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子道德聖經金山釋義第三十章】捍衛論

 

以道佐人主,

我們要用「道」,來「幫助」那些領導「人民」的「主政者」治理他們的國家,

 

不以兵強於天下;

我們不要用暴力的「戰爭」,來「幫助」那些領導「人民」的「主政者」,在世界上進行「強侵暴掠」;

 

其事好還。

我們這樣「職事」,才能夠「幫助」那些領導「人民」的「主政者」,輕易地「歸回失去的人心」。

 

師之所居,

那軍隊在「戰鬥」中所「盤據蹂躪」的家園,

 

楚朸生之;

「荊棘」就會隨著戰火,蔓生在那裡;

 

善者,

因此,凡是「良能」作戰的人,

 

干而已矣!

是以作為蒼生的「護盾」為「最終底限」啊!也就是以「捍衛」蒼生,作為作戰的「最終目的」啊!

 

毋以取強焉!

「良能」作戰的人,絕對不可以用「戰爭」進行「強侵暴掠」啊!

 

干而毋驕;

我們為「捍衛」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但是,我們絕不用戰爭「驕橫凌人」;

 

干而勿矜;

我們為「捍衛」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但是,我們絕不用戰爭「尊大自己」;

 

干而勿伐;

我們為「捍衛」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但是,我們絕不用戰爭「獸性侵犯別人」;

 

干而毋得已居。

我們為「捍衛」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那是因為我們為了「保護天下蒼生」,才不得已立身在「戰爭」。

 

是謂:「干而不強。」

我們這是:「為『捍衛』蒼生而奮勇「作戰」,但是我們絕不用『戰爭』在世界上進行『強侵暴掠』。」

 

○物壯而老,

〔本節○為錯簡,移至第二十九章〕

 

○是謂之不道;

 

○不道早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