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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老子道德聖經金山釋義第三十三章】止名論 
 

始制有名。

我們「統理主持」那國家社會的各種「典章制度」,就自然會「擁有」那國家社會賦予我們的各種「名位」。

 

名亦既有,

我們的「名位」,也既然是因為「統理主持」那國家社會的各種「典章制度」,而自然地「擁有」,

 

夫亦將知止;

即使是這樣,我們對「名位」也應當懂得「滿足節制」而「不貪得無厭」,

 

知止,所以不殆。

我們對「名位」懂得「滿足節制」而「不貪得無厭」,所以,我們就不會受到「名位」所「危害敗壞」。

 

譬道之在天下也,

我們要仿效媲美那純粹沒有名位的「道」,祂存恤養育世界萬物,而世界萬物交付生命,歸向依存祂的情形,

 

猶小谷之與江海也!

就像那眾多的「小谿谷」,自然而然地「流入」那「謙卑低下」而「沒有名位」的「大江」與「大海」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