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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老子道德聖經金山釋義第三十三章】止名論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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始制有名。 |
我們「統理主持」那國家社會的各種「典章制度」,就自然會「擁有」那國家社會賦予我們的各種「名位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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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亦既有, |
我們的「名位」,也既然是因為「統理主持」那國家社會的各種「典章制度」,而自然地「擁有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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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亦將知止; |
即使是這樣,我們對「名位」也應當懂得「滿足節制」而「不貪得無厭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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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止,所以不殆。 |
我們對「名位」懂得「滿足節制」而「不貪得無厭」,所以,我們就不會受到「名位」所「危害敗壞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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譬道之在天下也, |
我們要仿效媲美那純粹沒有名位的「道」,祂存恤養育世界萬物,而世界萬物交付生命,歸向依存祂的情形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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猶小谷之與江海也! |
就像那眾多的「小谿谷」,自然而然地「流入」那「謙卑低下」而「沒有名位」的「大江」與「大海」啊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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