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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【老子道德聖經金山釋義第三十九章】意識形態論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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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德不德, |
那「上等的修道有得的德人」,他不「執知強造」自己「修道有得的德」,他唯獨「誠信」地順從「道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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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以有德; |
因為他能夠放下並捨棄自己的「德」,而「誠信」地順從「道」,所以,他「有德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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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德不失德, |
那「下等的修道有得的德人」,他執知強造「德」,他不願放下並捨棄自己的「德」,來誠信地順從「道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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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以無德。 |
因為他不願放下並捨棄自己的「德」,來誠信地順從「道」,因此,他失離了「道」,所以,他「沒有德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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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德無為, |
那「上等的修道有得的德人」,他本身「沒有執知強造」,因為他不「執知強造」自己「修道有得的德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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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無以為也; |
他在「施為」時,又用「沒有執知強造」,因為他的一切「行動」,唯獨是「誠信」地順從「道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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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仁為之, |
那「上等的愛人利物的仁人」,他本身「執知強造」他自己那「意識形態」的「愛人利物的仁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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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無以為也; |
但是,他在施為時,卻用「沒有執知強造」,因為他還「有心」要超越那「愛人利物的仁」的「意識形態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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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義為之, |
那「上等的是非正理的義人」,他本身「執知強造」他自己那「意識形態」的「是非正理的義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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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有以為也; |
他在施為時,又用「有執知強造」,因為他「頑固而強硬」地施行自己那「意識形態」的「是非正理的義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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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禮為之, |
那「上等的尊卑儀法的禮人」,他本身「執知強造」他自己那「意識形態」的「尊卑儀法的禮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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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莫之應也, |
如果沒有人願意「迎合附和」他那「意識形態」的「尊卑儀法的禮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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則攘臂而扔之! |
他就捲起衣袖,奮出臂膀,用強權暴力「拖拉壓迫」別人,強迫別人「屈膝順從」他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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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,失道! |
世界人類沈淪墮落到用「尊卑儀法的禮」,來強迫別人「屈膝順從」的地步,如此,就完全失離了「道」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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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道矣!而後德; |
世界人類失離了「道」啊!然後又會有些「無道」的人高喊「品格意識形態」的「修道有得的德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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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德而後仁; |
世界人類失去了「修道有得的德」,然後又會有些「無德」的人高喊「情感意識形態」的「愛人利物的仁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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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仁而後義; |
世界人類失去了「愛人利物的仁」,然後又會有些「不仁」的人高喊「正邪意識形態」的「是非正理的義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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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義而後禮。 |
世界人類失去了「是非正理的義」,然後又會有些「不義」的人高喊「階級意識形態」的「尊卑儀法的禮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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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禮者; |
那「規範階級」的「尊卑儀法的禮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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忠信之薄也, |
它不是源自於「道」的「真情與誠信」,而是「真情與誠信」的「淺薄浮偽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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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亂之首也。 |
它的「淺薄浮偽」以及「暴力強迫」本質,更是造成世界上一切「悖逆與叛亂」的「罪魁禍首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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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識者; |
那下德、仁、義、禮,這類由「知」形成而「居於前導地位的高級意識形態」,也就是「前導的意識形態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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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之華也, |
它們都不是「道」,而是被那「無道」的人拿來冒充「道」,藉以矇騙世人的「花樣假象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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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愚之首也。 |
它們更是讓世界人類受到「迷惑」與「矇蔽」,而完全失離「道」,最後變成「無明愚昧」的「罪魁禍首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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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以,大丈夫居其厚, |
所以,「有志氣的人」立身在那「敦厚實在」的,以及源自於「道」的「真情與誠信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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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不居其薄; |
他不立身在那「淺薄浮偽」的,會造成「背逆與叛亂」的「尊卑儀法的禮」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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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其實, |
「有志氣的人」立身在那「真理實法」的「道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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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居其華。 |
他不立身在那「花樣假象」的,會讓人「無明愚昧」的「下德、仁、義、禮」等,這類「前導的意識形態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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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,去彼,取此。 |
因此,我們「去除」不好的「下德、仁、義、禮」,而為自己「選擇」好的「道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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